欧维姆公司通过第一批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

欧维姆公司通过第一批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创建时间2013-12-13 欧维姆公司通过第一批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来源柳州东方工程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欧维姆公司通过第一批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阅读299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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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文件(桂知管字【2013】53号)通知,欧维姆公司已顺利通过第一批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本次通过认定的企业共计9家,其中柳州企业除我公司外,另有广西柳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共计4家。
      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在原有的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形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突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较强、具有行业影响力和标杆性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主要工作内容有以下几点:
      1.贯彻执行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标准。按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要求,诊断知识产权管理现状,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职责,强化人力、财力及信息资源,宣贯及实施运行管理标准、开展内审及管理评审。
      2.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加强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建设,推进自主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
      3.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和培训工作。建立知识产权长效培训机制,培训要分层次、分阶段进行。
      4.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与利用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并在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信息的分析和利用工作。
      今后,在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管理平台下,我公司将按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要求,切实抓好知识产权基础工作,并努力做好提升工作,让知识产权成为技术创新与生产经营的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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